項目名稱 | 嵊州市大有煙花爆竹有限公司建造煙花爆竹倉庫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嵊州市大有煙花爆竹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4日,經營場所位于浙江省紹興市嵊州市鹿山街道新市村上舍311號。該公司原為定點批發經營公司,主要承擔嵊州市范圍內煙花爆竹的計劃、采購和批發業務,注冊資本為200萬元。企業于2024年4月15日取得由嵊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核發的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330683790961905U),法定代表人胡永銘。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取得由紹興市應急管理局(原紹興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發的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編號:(浙)YHPF(2017)0602),原煙花爆竹倉庫位于嵊州市七家坪山頂,倉儲設施1.3級倉庫一座,核定藥量3t。 根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第65號令),煙花爆竹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由獲得煙花爆竹批發經營許可的單位采購符合規定的生產企業的煙花爆竹,銷售給獲得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的單位,并負責回收和處置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嵊州市大有煙花爆竹有限公司原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因故拆除后無法滿足批發經營許可條件,為此競得嵊州市W2017-19號地塊,建設三棟煙花爆竹倉庫,以維持公司的煙花爆竹批發經營業務。 庫區內新建了3棟煙花爆竹倉庫,1號倉庫危險等級為1.3級,面積494.7m2,計算藥量5000kg;2號倉庫危險等級為1.3級,面積493.98m2,計算藥量為5000kg,3號倉庫危險等級為1.3級,面積739.94m2,計算藥量為5000kg。倉庫目前已竣工。 企業委托我公司對其倉庫進行安全驗收評價。我公司成立了項目組,并于2025年10月到現場進行了數據采集和資料收集。本次評價庫區內外部距離、消防設施、建筑防火等級、防雷等主要依據《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標準》GB50161進行評價。該項目為煙花爆竹儲存經營項目,根據AQ4131-2023《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辨識》對該項目儲存單元進行了重大危險源辨識,該項目各儲存單元均不構成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 該公司煙花爆竹倉庫儲存條件、儲存品種、周邊環境等情況不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本報告有效期為叁年。 若企業后續違規超量儲存(超過其承諾的限定1號倉庫為5t、2號倉庫為5t、3號倉庫為5t),則本報告結論不成立。 | ||
姓名 | 資質證書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喻荷蘭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項目組成員 | 李 濤 | 1800000000300501 | 034156 |
周水波 | 1200000000300554 | 023583 | |
張飛虎 | 20231004636000000048 | 36240405061 | |
堯賽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報告編制人 | 喻荷蘭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堯賽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報告審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細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技術負責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 | 時間 | 主要任務 | |
喻荷蘭 | 2025.10.15-10.15 | 現場勘察、調查分析、報告編制 | |
堯賽民 | 2025.10.15-10.15 | 現場勘察、調查分析、報告編制 | |
評價結論 | 經過對嵊州市大有煙花爆竹有限公司煙花爆竹倉庫儲存及安全管理進行安全評價,評價組確認:嵊州市大有煙花爆竹有限公司煙花爆竹倉庫的外部環境狀況、內部平面布置、儲存條件、庫區運輸、倉庫建筑結構、安全設施、倉庫的安全管理及經營場所,符合《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標準》(GB50161-2022)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本安全評價總結論為:嵊州市大有煙花爆竹有限公司煙花爆竹倉庫,1號倉庫,危險等級為1.3級,可儲存C、D級煙花類產品、C級爆竹類產品,最大計算藥量為5000kg;2號倉庫,危險等級為1.3級,儲存C、D級煙花類產品、C級爆竹類產品,最大計算藥量為5000kg;3號倉庫,危險等級為1.3級,儲存C、D級煙花類產品、C級爆竹類產品,最大計算藥量為5000kg,儲存設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標準》(GB50161-2022)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符合安全條件。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5年12月1日 | ||
現場照片
=